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营养与健康协会毕业证样本及介绍由高中生受益网搜集整理发布,如需查看模板请点击大学毕业证样本图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营养与健康协会成立于2009年3月16日,该社团协会主要是以传播营养与健康知识为主体。坚持以“普及营养常识,推广保健方法,改善膳食结构,增强身体素质”为宗旨;本协会积极开展科普实践工作,如健康知识讲座,营养膳食搭配,美味甜品制作,大型厨艺大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大学生的营养知识水平,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引导大学生的合理选择食物和营养品,促进大学生身体健康!校 训
厚德,博学,求实,创新
创办时间
2009年3月16日
所属地区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1777号
类 别
公立学校。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营养与健康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
是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
第二条
协会的基本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同学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全面人才;促进全体同学之间、同学间的团结,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校外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为同学成长成才进一步服务;加强与学院学生会、各学生协会的联系,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与上级学联组织和社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以“普及营养常识,推广保健方法,改善膳食结构,增强身体素质”为宗旨,增进相互间的友谊与联系。
第三条
本协会的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最高准则,严格遵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活动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协会活动项目主要由办公室成员进行提出与策划(详见活动策划部工作制度),同时协会所有成员均有提出活动策划的权利,若该活动可行,则经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后即可实施。
第五条
每项活动由社团联合会分派工作或任务交由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部门与社团联合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应多进行沟通与交流,协调完成项目活动。根据该活动的人员安排情况,所有会员均可参与,但须服从总体调配。
六条
活动前须做好申请策划以及财务预算,并由社员联合会进行有关对外联络工作以及拉赞助工作的指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详见外联部工作章程),宣传部做好活动前期、中期、后期的对内及对外的宣传工作(详见宣传部工作制度),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应向社员联合会上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七条
活动应提前通知负责人、各部门干部干事以及广大会员,根据情况采用展板、海报、电话qq群公告、直接上门,各部门因情况而定。
第八条
所有活动均由协会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
协会负责人对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负责,各活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将活动情况告知社团联合会。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以私人名义组织协会会员进行活,尤其是参与外出活动及引进校外人员或团体。
第十条
活动范围视活动大小、方式而定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条
凡在本社注册并承认该章程的学生,均为本协会会员。每位会员收取会费15元。会员由协会统一发放会员证,并注册。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所在学生协会的章程、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二)对所在学生协会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三)向学生协会联合会反映情况的权利;
(四)平等地参加学生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拥有本学生协会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六)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七)积极参加本学生协会的各项活动;
(八)按时缴纳会费;
(九)向本学生协会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协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十)参加协会干部的选举;
(十一)维护学生协会的声誉和利益。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大会意志,完成协会交给的相关任务。
(十二)主动学习知识,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协会形象。
(十三)每学期按时注册,未注册者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三条
协会干部的职责:
(一)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二)遵守并维护本协会的规章制度和权益;
(三)维护并遵守学生协会联合会的规章制度、意见、决议;
(四)维护本协会会员的权益;
(五)对本协会所组织的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对本协会财务收支情况负责。
(七)拉赞助。经费花销透明化。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
社团联合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学生协会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学生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四)修改学生协会章程;
(五)监督学生协会财务状况;
(六)其它应当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
第十四条协会社团联合会是协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关。社团联合会行使职权:
(一)向学生协会联合会负责报告工作;
(二)对各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社团联合会干部
(一)社团联合会干部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社团联合会干部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三)社团联合会干部不履行职责或缺额时,可由会员大会来表决,多数票通过进行免职或增补。
(四)社团联合会干部需具有强烈的协会发展观,对协会发展能做出清晰地判断。遵守学校,协会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习成绩的学习精神。
第四章协会干事以及干部
一、干事公开招聘,对于优秀干事,可以延长任期,可以参加评优工作;在干部缺额时,由协会负责人讨论提名,全体干部的1/2多数票通过可转为干部。
第一条:营养与健康协会,由会长、会长助理、副会长、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组织部、采购部、文娱部九个部门组成
第二条:营养与健康协会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监督并对其负责。
第三条: 协会在大学生社团活动必须经过社团联合会许可。
第四条:协会工作由社团联合会与协会负责人予以安排、协调。
二、协会管理制度
1、社团活动开展要则
为了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协会多组织活动(每两周一个活动,每个月两个活动)
第一条,活动开展前首先联系指导老师,在例会决定活动开展后两个工作日在群内公布。如若后期有变故急事向相关负责人联系,更正后第一时间下发更正通知。并对院上,系上所安排的活动及时响应。
第二条,协会活动经社团联合会老师同意方可开展活动。
第三条,活动次序由活动参与中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维持,也可申请其它协会来帮助。
第四条,协会开展活动需先由组织部写好活动策划书(活动意义、活动目的、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人数、活动流程、活动经费)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申请或活动策划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活动所需海报由宣传部负责(注意宣传内容真实、合法、字迹端正、纸张整洁);
宣传须述明社团正式名称书写;宣传品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案、标志;宣传品应张贴在学院指定的宣传栏内)海报张贴时间最迟在活动开展前两天张贴在制定公告栏,特别注意必须盖了社联的章才能张贴出来。
第六条,各班活动qq群宣传由副会同意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信息有协会干部转发到各个群。
第七条,活动中所需技术指导、会议ppt制作、设备调试、维护及借还由办公室和组织部负责。
第八条,活动中的节目及签到由文娱部负责,所需的人员由文娱部负责人统一调配。
第九条,活动后场地整理由在场干部清理。
第十条,活动后新闻稿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上传会长助理处。
第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第一次例会,各部门干部写好个人总结(明确写出在本次活动中所做工作)交于办公室处存档,便于期末汇总及评优干。
第十二条,办公室做好每次会议记录,便于期末汇总。
2、纪律
第一条,每次会议时办公室做好会议签到记录,旷会三次自动撤职,请假人员需说明请假缘由,(干部给会长助理请假,会长助理给会长请假。除此之外的请假一律不作数),请假五次,取消评优机会。每个月汇总公布一次。
第二条,为了大家出行的安全,校外活动人数不超过60人,校内活动人数不限
第三条,外出活动中每位会员应不大声喧闹,保持好队形。
第四条,注意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第五条,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的干部给予批评,三次后仍不思悔改者开除。
三、部门设置,职能
会长
职能:管理协会的一切事务
会长助理
职能:协助会长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副会长
职能:平时活动的开展进程等事务
办公室
职能:活动的策划书、活动的总结、会员的签到,管理会员的资料等
宣传部
职能:活动前期,后期的宣传,画海报,写新闻稿等
财务部
职能:主要管理协会的财务,如活动的报账
组织部
职能:维护活动的开展秩序,活动现场的纪律,随机适应各个部门的调配。
文娱部
职能:主要负责协会的文娱节目,平时负责活动会场的布置
采购部
职能:活动所需物品的购买
四、协会常规活动及特色活动
常规活动:开展一些营养与健康方面的知识讲座普及营养知识 酸奶活动 糕点制作 环球美食系列小讲堂 敬老活动等
特色活动:协会联谊大型晚会水果拼盘比赛厨艺大赛 营养膳食搭配等
第十五条
协会职能机构的产生及权限产生:职能机构由社团联合会提议,由会员大会决议,商讨结果经校团委及学生协会联合会审核同意后执行。权限:各部门做好部门事务,并有权利召开部门会议,要求其他部门协助工作、完成事务。部门工作遵循本章程及学生协会联合会相关规章制度,部门工作制度按照本章程来制定和完善,并交至秘书处备案,再上交学生协会联合会备案。
第十六条协会干部的产生:
(一)会长团: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提名,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会员局表决,并报学生协会联合会及校团委审定后正式产生。
(二)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会长提名,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会员同意表决,并报学生协会联合会及校团委审定后正式产生。各部部长负责本部日常工作,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定期向分管副会长汇报工作,经协会委员会同意,有权对本部的干事进行聘请和考核。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协会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受过法律制裁或各类行政处分者;
(二)曾经担任过其他学生协会主要负责人,但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者;
(三)对其他学生协会被解散或注销负有主要责任者;
(四)连续两次未通过学生协会联合会考核者;
(五)有两门以上专业课程重修者,学期有两门课程挂科者;
(六)在登记、注册、审查或考核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者;
(七)其他不宜担任学生协会负责人的情况。
第十八条负责人罢免程序:
若有会员向理事会检举某负责人的违规行为,理事会进行调查,取得证据后再提交会员大会审查,若情况属实,则将调查结果报送学生协会联合会,经协会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由会员大会选举新的负责人;若情况不实,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
本协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体,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本协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会员个人服从协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体会员服从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表决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由理事会进一步调查研究,并与会员大会交换意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再表决。
(二)本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协会成员要根据会员大会的分工和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保证协会干部的活动处于会员大会的监督下。
(四)任何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问题。如果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迅速向协会报告,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独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行为出现。
第二十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监督体制,其内容为:
(一)每名会员都是本协会的主人,都有对他人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每名会员随时都可以把对干部和其他会员的检举和意见等交由理事会审议。
(二)每名会员都有建设本协会的义务,都可随时对协会章程和协会活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会内各种活动决策,需要会员大会决定时,都由全体会员民主表决。
第二十一条会议制度
(一)学生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二)学生协会会员大会是学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三)各部有权监督会员大会。协会召开会员大会必须上报学生协会联合会,届时将由社联决定是否派人员列席会议,对协会会员大会予以观摩和监督。
(四)大会结束一周内将大会基本情况及形成的重要决议报社联备案。
(五)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在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决议通过应超过出席会议会员数的半数票,对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出席会议的会员数必须达到会员总数一半以上,否则会员大会无效。
(七)协会召开的其它工作会议,各部亦须积极参加。协会将视情况将会议考勤记入各部考核中。
(八)协会负责人会和其它各部工作会议,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如确实属支配不开时间者,须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一天向部长或相关会议负责人员请假。(坚决杜绝会后或会上请假)(十)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出席大会的会员至少应为全体会人数的一半以上,会员人数超过200人的,可采取会员代表大会的形式召开,与会会员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规章制度见《部门制度细则》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员如有以下情况者应予以适当奖励:
(一)理事会提出有利于协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向理事会检举干部的各种违规或失职行为,经查证属实。
(三)在协会的各种活动中表积极向现积极。
第二十四条
会员如有以下情况者应予以惩罚:
(一)在协会的活动中损坏学院或协会的公共财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二)违反校规校纪、协会规定、视情节严重给予惩罚。
(三)向理事会检举干部时所给情况不属实。
(四)破坏本协会的正常活动,向外界散布谣言污蔑本协会。
(五)在协会选举过程中通过贿赂等非法方式唆使会员选举或不选举某人、赞成或不赞成某决议。
(六)作为干部,有越权或失职行为。
(七)私自挪用会费或在会费使用过程中有舞弊现象者,直接撤除一切会内职务。
(八)多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
第二十六条
会员若有以上会员若有以上情况,给与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通报批评、文档备案、取消会员资格等。具体奖惩办法由理事会据情节严重度商议决定
第二十七条
在招新两周后内将会费交给财务处,存入协会专用的账户。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负责本协会的财务账簿,有专门的财务工作人员(不能是协会的负责人)。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详细的记录协会的日常收入和支出,并认真的保管登记银行、现金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设立总账账户并负责登记总账,及时登记明细账。
第三十条
严格履行借款手续,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
第三十一条
协会财务票据和申请表必须是协会的统一形式。帐簿要清晰化,条理化,有原始票据。
第三十二条
协会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将活动详细预算表交到协会财务部,再交至院团委、学生协会联合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第三十三条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发送到协会财务邮箱并备份,附相应的正式发票票据。(协会须将长期合作的单位报到院团委、学生协会联合会,以作备案。)
第三十四条
外联经费要上缴并充入会费中统一调配,活动完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以票为据于团委报账。
第三十五条
其他财务制度按
《内江技术学院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实行考勤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及理事会共同商议产生,并上交协会联合会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执行。若需修改,则召开会员大会商议,经大会半数以上会员通过后上报学生协会联合会审核,审核合格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若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则执行终止:
(一)违反《学生协会管理条例》,被协会联合会认为应该解散。
(二)绝大部分会员认为本协会应该解散,且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同意执行终止程序。
(三)协会由于各种原因难以维持。
(四)出现其他应执行终止程序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执行终止程序时,先由社团联合会商议,在召开会员大会,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通过后,再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后社团联合会干部将本届财务情况等资了整理并上交社团联合会联合会。。。。收藏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