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毕业证样本及介绍由高中生受益网搜集整理发布,如需查看模板请点击大学毕业证样本图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上海政法学院创办时间
1993年
类 别
二级学院。国际法学院简称为法商,英文为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law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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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成立国际法商系。
2004年,随上海政法学院独立建设。
2005年,首次招收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
2006年,首次招收法学专升本专业。
2009年,经济法系法学(金融法方向)首次招生。
2010年,原属经济法系的法学(金融法方向)调整到本学院。
2012年,学院更名为国际法学院。
2013年,首次招收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
2014年,首次招收法学(金融法方向)插班生。
2015年,首次在春季高考招收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
2016年,调整招生的有法学(金融法方向)(秋季高考和插班生)。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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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层次
普通本科专业: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专升本专业:法学
春季高考: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该试点班是贯彻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面落实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具有较强国际交往能力的应用型、外向型法律人才。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和管理由我校国际法学院负责。
培养目标:该试点班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中国法及相关国际法,知识复合,具有较强法律应用能力,同时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能在境内外资机构、境外中外资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外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应用型、外向型法律人才。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wto规则以及与国际经济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理论分析、运用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
法学(金融法方向)
financial law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需要,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金融、投资、贸易、管理等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性和创新能力,具备国际视野,能有效服务于法律、金融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外向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法学(专升本)
法学(专升本)是面向专科生招收的专业,在学校内读书两年获得学位。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招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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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收本科生194人,专升本学生85人 。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40人,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154人。
2015年,招收本科生193人,专升本学生150人 。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40人,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103人,法学(金融法方向)50人。
2014年,招收本科生192人,专升本学生160人 。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40人,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102人,法学(金融法方向)50人。
2013年,招收本科生190人,专升本学生180人 。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40人,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100人,法学(金融法方向)50人。
2012年,招收本科生150人,专升本学生160人 。 法学(国际经济法)100人,法学(金融)50人。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教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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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
国际反倾销法(市精品课程)
国际贸易法(市重点课程)
国际经济法(市重点课程)
国际投资法(市重点课程)
wto法律制度(市重点课程)
国际商事仲裁(市双语示范课程)
国际金融法(市重点课程)
国际经济法教学团队
团队带头人吴益民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近三年来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并承担了国家司法部科研课题2项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体系研究》等 ,上海市教委课题3项:《环境保护、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等,上海高等教育学会课题2项:《本科生导师制与高校质量工程建设研究》、《普通本科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上课题均已如期完成,并通过专家组鉴定,获得好评。课题负责人主编或参与著作、教材12部,公开发表专业论文80余篇。获得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江西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优秀教材著作二等奖,上海市金融法制研究会优秀成果奖。所主持的《国际反倾销法》课程获上海市精品课程称号。[1]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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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卓越法学教育计划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12〕46号)的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48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按照择优原则,我委研究确定批准华东政法大学等15个培养基地,其中6个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9个为“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现将培养基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4年,即2012年10月到2016年9月。我委将于2014年开展中期评审,并于2016年开展验收工作。
二、请各培养基地按照申报的实施方案,依托学校学科专业特色,探索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型的卓越法律人才。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 ||||
序号 | 学 校 | 负责人 | 序号 | 学 校 | 负责人 |
1 | 华东政法大学 | 何勤华 | 1 | 华东政法大学 | 何勤华 |
2 | 复旦大学 | 孙南申 | 2 | 上海交通大学 | 季卫东 |
3 | 上海财经大学 | 郑少华 | 3 | 复旦大学 | 季立刚 |
4 | 上海政法学院 | 关保英 | 4 | 上海财经大学 | 郑少华 |
5 | 同济大学 | 单晓光 | 5 | 上海海事大学 | 蒋正雄 |
6 | 华东理工大学 | 于杨曜 | 6 | 同济大学 | 高旭军 |
7 | 上海政法学院 | 闫立 | |||
8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陈晶莹 | |||
9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张海斌 |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校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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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商系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勤奋向上的学风,在强调通才教育、素质教育的同时,注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创造潜能的培养,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参考资料
1.国际经济法教学团队.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引用日期2014-02-13]。。。2005年,首次招收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